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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东航已于2016年1月18日完成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25亿元人民币。 以下是东航发布的公告全文: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1月18日完成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的发行。本期融资券发行额为2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90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2.50%。 本期融资券由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公司的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本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 本期融资券的25亿元发行额隶属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SCP131号)中接受公司发行的2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注册额度范围内。该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