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7000万融资提供担保。 ![]() 新华联发布公告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7000万融资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为满足项目运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文旅开发与中航国际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芜湖文旅开发与中航国际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转让合同》,芜湖文旅开发向中航国际租赁转让资产后回租,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7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 新华联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中航国际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前,公司为芜湖文旅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1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芜湖文旅开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30亿元。 此外,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7.4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9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