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界讯 11月8日消息,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将从主题游乐、夜游文化、特色餐饮、时尚购物、夜游环境、交通保障和配套服务七个方面推进夜间旅游发展,建设夜间旅游优质项目、产品,形成夜间旅游示范城市,打造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 《意见》要求,山东要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推动各市及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形成1-2个与区域商圈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辐射带动功能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优质项目,推出一批夜间旅游产品,形成一批夜间旅游发展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活动丰富、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景区。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富有活力的夜间旅游发展格局。 《意见》提出,打造夜游主题游乐活动。延迟重点景区的闭园时间,推动夜间开放,支持景区通过夜景打造、旅游演艺、特色活动、商街夜市等多种形式,丰富夜间游览内容,提升夜游体验。 丰富夜游文化体验。延长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和影剧院、音乐厅、体育馆等文体设施开放时间,鼓励开发“文博奇妙夜”、文艺演出等夜间体验项目,打造夜间消费“文化IP”。 发展夜游特色餐饮。依托老城区、老商埠区和特色街区等开辟美食一条街、酒吧一条街,开展美食文化展示和体验。 繁荣夜游时尚购物。推动商业中心区、商业综合体及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延长营业时间,引导建设夜间购物街区和24小时便利店。 此外,《意见》强调要亮化美化夜游环境、强化夜游交通保障、提升夜游配套服务,对夜间照明、标识、公交车运营班次、停车管理、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处理等都进行了规划。 |